化隆县民族中学开展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教育法》专题学习活动
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8月28日下午,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专题学习活动,了解《教育法》修订的背景,重点学习《教育法》修订的主要内容。
会上公保索南副书记传达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教育法的通知》的通知;索南多杰副校长领学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;最后刘生云校长做了总结讲话。索南多杰副校长表示:“此次《教育法》修订的五个条款丰富了教育的指导思想、凸显了教育的重要地位、完善了教育方针、充实了教育内容,健全了‘培养什么人、怎样培养人、为谁培养人’的法律规范和制度要求,其中重点之一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,明确了违反教育公平正义行为的法律责任,让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于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的决心,也让我们明确了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。我们要深刻体会到《教育法》的修订保证了各种教育主体的教育权利得到更充分的实现,教育义务得到更切实的履行,从而使教育活动有序、有效进行,是教育活动最坚实有力的保障。”
刘生云校长强调,全体教师一要通过对新修订的《教育法》的学习,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和工作职责、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。只有知法才能守法、用法,通过本次学习,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理想信念。要想成为合格的教师,务必需要不断学习,充实自己,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
大脑,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,用最规范的教育行为,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方法。二要深入了解了《教育法》,更新了自己心中作为未来教师需要尽的职责和义务,也学习到了国家对教育的不同层次都做了细化规定,针对不同群体,针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着相应的一些规范和标准。对于从事教育行业的我们来讲,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有利于今后的职业成长,也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。